职称申报
职称申报是一款效率办公软件,轻松在线可以进行系统的评审。职称申报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总结相关的工作,提升大家的工作效率,同时还可以进行智能的分析哦!赶紧来试一试吧!
软件特色
1、是国资委人事局针对高级职称评审开发的移动应用;
2、使用这款软件可以及时的了解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快速的录入申报信息;
3、同时还可以在上面及时的查看申报情况和审批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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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本年度申报方式采取网络与纸质申报同步进行。请各单位登录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称申报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职称申报系统”,登录地址附后)或通过微信扫描“二维码”下载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称申报”APP(以下简称职称申报APP,“二维码”附后),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网络申报信息录入、审核工作,同时,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化工人才中心。
(二)年底前组织专家评审。
(三)年底公布评审结果、发放证书和退还申评材料。
(四)各委托单位委托评审时,需于8月21日前向国资委人事局提交委托评审函和申报人员情况。
(一)个人申报材料
1.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原件1式2份;
2.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情况简介表》原件1份;
3.《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书》原件2份;
4.《国资委职称评审意见表》原件1份;
5.综合材料 1套,内容包括:《单位推荐意见》原件、《学历证书》和《学位证书》复印件、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(或证明文件)复印件、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》和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》复印件,其中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》和《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》不做统一要求;
6.代表作(论文或专著)的复印件1份(论著可复印封面、目录、版权页和前言、正文前几页等主要部分);
7.相关业绩和获奖情况,只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和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1份。
(二)单位申报材料
1.《单位申报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名单》原件1份;
2.《国资委高级职称评审审核登记表》原件1份,每人1份;
3.各委托评审单位需报送《外单位专家小组推荐委托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意见表》原件1份,每人1份;
4.三张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(2.8cm*3.8cm)的彩色照片,其中两张分别贴在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》,一张由单位统一粘贴于照片汇总表。